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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美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2011-05-17 09:41 admin  学工处

第一条为确保本届学生会委员选举顺利进行,最大程度上体现学生意愿,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届学生会委员由在校学生产生。   

第三条 结合实际,并经第二届委员会讨论,确定本届学生会委员会由11人组成,候选人15人,差额4人。   

第四条 学生会委员候选人产生流程为:   

(一)以自荐、学生会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报名;   

(二)大会筹委会按照学生会委员候选人产生条件对报名同学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预备候选人名单;   

第五条 学生会委员候选人具备条件为:   

(一)思想进步,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学院;   

(二)热爱学生会工作,热心服务同学,具有较为丰富的学生会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策划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工作勤奋、吃苦耐劳,有实干精神;勤于思考、勇于创新、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实事求是,讲求实效,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品德高尚,克己奉公,助人为乐,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谦虚,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精神,在同学中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品行端正,学习优良;   

(四)虚心接受上级党、团组织的教育和帮助,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河北美术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代表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关心学院的建设和发展,能积极主动地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2)能够模范履行和正确行使代表权利和义务,能够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出色地完成学习和本职工作,深受广大学生青年和学院师生的好评;   

(3)积极参加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4)学习成绩优秀, 德智体综合素质排名在全班前50%,无补考现象;   

(5)无违纪违法现象。   

河北美术学院   

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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