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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我的团日,我做主”自主团日活动的通知
2008-10-10 18:29 admin  东方美院团委会

各团市委,各高校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团十六大、我省团十三大以及全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省学校战线共青团组织建设,进一步活跃团的基层工作,提高基层团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立足实际,开拓创新,实现团日活动的自主化、民主化、多样化和现代化,增强团日活动的思想性、知识性和趣味性,团省委决定在全省各高校中开展“我的团日,我做主”自主团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8年9月—11月底  

二、活动目的  

通过鼓励、引导团员青年自主创新团日活动形式,丰富团日活动内容,增强团日活动的教育性、思想性、知识性和趣味性,促进团日活动的全面展开,进一步增强团员青年的参与热情和积极性,焕发基层团支部的生机与活力,促进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整体活跃。  

三、活动原则  

1、主题自定。各高校团组织要坚持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原则,充分相信、发挥团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引导各团支部通过民主征求团员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围绕社会热点和焦点、青年学生的兴趣爱好以及一切能引发同学们共鸣和兴奋点的问题,自主设定主题。力求在活动的开展中培养发挥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自我管理能力。  

2、内容不限。团日活动内容完全由全体团员自主决定,既可以围绕思想政治教育涉及时事政治、历史文化等方面,又可以满足青年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开展实践锻炼、兴趣爱好、生活娱乐等各方面活动,努力将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艺术性、趣味性融为一体,既弘扬主旋律,又体现多样性,使主题教育团日活动有力地促进校园文化的发展,促进青年的全面发展。  

3、形式自选。自主团日活动不必拘泥于固定形式,应采取民主协商、集体表决的形式,由各团支部自主确定开展理论学习、征文演讲、参观考察、学习观摩、公益活动、体育比赛、文艺联欢等形式的团日活动,达到丰富团日活动形式,提高活动育人效果的目的。  

4、规定动作。在积极营造自主、宽松的团组织生活气氛,增强团组织活动时代感和吸引力的同时,为体现共青团的政治性和先进性,各团支部在组织开展自主团日活动中必须完成“戴团徽、打团旗、唱团歌”的规定动作。  

四、活动对象  

全省所有高校的每一个团支部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领导有力  

自主团日活动是共青团组织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是团员青年在团日活动中主体地位的具体体现。各级团组织要把自主团日活动作为基层团建的重点和要点摆上日程,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广泛发动,集中行动,迅速兴起自主团日活动的热潮。  

2、精心组织,有效引导  

各级团组织要安排专人负责团支部自主团日活动的指导工作。既要充分尊重基层团支部的自主性和创造性,除规定动作外不作硬性要求;又要检查指导、严密组织,确保每个团支部都开展一次自主团日活动;还要广泛宣传动员,保障活动的广泛性,组织动员所有的团支部,所有的团员青年参加进来,增强团员青年的主人翁意识和组织观念。  

3、评比表彰,选树典型  

团省委负责全省自主团日活动的督导、评比工作。在“中国河北青年”网站上开辟“团日自主活动”专栏,对全省所有团支部自主团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展示;开辟专门“窗口”,组织对各校申报的“精品项目”进行网络投票;将根据专家评审以及网络投票情况,评选出“河北省大学生团支部自主团日活动十佳组织奖”、 最具人气奖、最佳创意奖、最具推广价值奖、道德文明奖等单项奖以及“河北省大学生团支部自主团日活动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各高校团委负责本校自主团日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要在学校网站开辟专栏,展示活动开展成果,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要于11月10日-30日组织所有团支部团日活动的上传及投票工作;要适时组织校内的评比表彰活动,并负责于11月30日前推荐10个精品团日活动参加全省高校团支部自主团日活动评比。  

附件:河北省高校“我的团日,我做主”自主团日活动精品项目推荐表  

共青团河北省委  

2008年9月  

附件:  

河北省高校“我的团日,我做主”自主团日活动精品项目推荐表  

活动名称  


活动主题  


学 校  


支部名称  


指导教师  


支部负责人  


联系方式  

电话:  


传真:  


手机:  


QQ:  


活动方案:  


活动效果 (可附带活动相关照片,PPT,DV短片等内容)  

电子文件可通过网络方式传递;光盘等实物可通过快件邮寄。  

校团委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团省委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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