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规范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学生干部的素质,严肃组织纪律性,加强学生会各部门提升绩效,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学生会活力,调动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现依据《河北美术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此考核制度绩效对象为河北美术学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其中包括:办公室、学习部、外联部、体育部、国旗护卫队、宣传部、文艺部、生活部等八个直属部门。以及河北美术学院学生会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全体成员。
第三条 学生会各部门干事基础分均为80分。每月末,学生会办公室将对各部门干事进行综合考勤,所有考勤准则以本制度为参考。
第四条 所有额外活动或加分项需由办公室进行登记,并由办公室主任签字确认,经主席团审批后由办公室给予相应分数。学生会办公室需将所有电子以及纸质材料保存完整,于学期末进行二次审核。
第五条 每月末依照本制度评选出学生会各部门考勤前三的部门进行表彰,每学年依照本制度评选出优秀学生分会。
第二章 细 则
一、主席例会
(一)考勤部分:主席例会参与人员应为河北美术学院各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会议时间为每周一晚,与会人员不得无故请假。如需请假应在会议开始之前前一个工作日递交请假申请,并安排相关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其他成员参会,由学生会办公室执行考勤考核记录。
(二)考勤内容:由学生会办公室成员对会议内容进行登记。各学院应详实汇报各学院开展的活动及工作情况,遵守相关会议制度。
二、部长例会
(一)考勤部分:部长例会参与人员应为河北美术学院学生会各部门部长及副部长,会议时间为每周日晚,与会人员不得无故请假。如需请假应在会议开始之前前一个工作日递交请假申请,并安排本部门副部长参会,由学生会办公室执行考勤考核记录。
(二)考勤内容:由学生会办公室成员对会议内容进行登记。各部门应详实汇报上周开展的活动及下周工作计划,依照主席团相关指示,统筹安排工作。
三、学生会全体大会
(一)考勤部分:学生会全体大会参与人员应为河北美术学院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时间为每周一中午,与会人员不得无故请假。如需请假应在会议开始之前前一个工作日向各部部长递交请假申请,填写请假条。需在办公室进行考勤时由部长出示请假条,请假条盖章有效。由学生会办公室执行考勤考核记录。
(二)考勤内容:由学生会办公室成员对会议内容进行登记。
四、学生会部门例会
(一)考勤部分:学生会全体大会参与人员应为河北美术学院学生会各部门全体成员。会议时间详见各部门例会安排表,与会人员不得无故请假。如需请假应在会议开始之前前一个工作日向各部部长递交请假申请,填写请假条。需在办公室进行考勤时由部长出示请假条,请假条盖章有效。由学生会办公室执行考勤考核记录。
(二)考勤内容:由各部门成员对会议内容进行登记。各部门应明确总结上周工作开展详情以及本周工作开展计划,部门内部分工明确,做好下阶段安排。
第六条值班考勤制度
(一)为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学生会办公室实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由各部门部长及副部长统一协调安排,确保办公室在正常工作状态下树立学生会良好的整体形象,推动学生会的系统化、正规化建设。
(二)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时间准时到办公室值班。不得无故迟到、缺勤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作书面说明,值班时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值班时间五分钟内不到者视为迟到,十五分钟内不到者视为缺勤,擅自离开者视为早退。
(三)值班人员需签写值班签到表,方可证明按时值班。值班评分由学生会办公室根据办公室值班记录和抽查结果执行。值班人员没有签写值班签到表,将扣除本部门部长及所有成员相关考勤。
第七条工作计划及月总结
(一)工作计划及月总结报告包括各部门每月工作计划及总结报告、学年工作总结及部门规划和每个具体活动的策划书、总结报告等。均应及时报送学生会办公室备案。
(二)对于部所交的计划书及总结报告,学生会办公室应做好审核及记录和整理。
(三)各部门学期末的总结报告必须包括本部门学期的大事记录。每个部门需在每月19日将本部门本月活动汇总交于学生会办公室,以便办公室汇总上交至学工处。
(四)对于不报或拖延报送计划书或总结报告的部门,扣除部门考勤5分、8分/次。学生会办公室做好记录。
(五)各部门报送的工作计划及总结报告须正规符合要求,无错误,否则学生会办公室经主席团商议酌情扣分。
注:若需上交其他文档材料,要求同上。
第八条其他评分项目
(一)部门工作做到制度化、程序化。各部门干事向副部长、部长负责,部长向主席团负责。
(二)部门工作认真,定期召开例会,并能够及时、高质量的完成学生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并积极主动的配合其他部门,在工作安排中,视部门承担的工作量和具体表现以1-5分/次加分;因实际工作需要,帮助其他部门完成工作的部门,经主席团核实后以1-5分/次适当加分。
(三)部门工作有方法,有措施,并有创新意识,能够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有所突破,能够开拓新的工作局面。该项由部门根据自己的工作情况提出申请材料,经主席团审查确定后以5分/项加分。
第三章附 则
第九条 本细则的结果最终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统计、公布。学生会全体成员各年度、各月考勤成绩将计入成员档案信息表(办公室存档),以便年终评优评奖使用。
第十条 学工处及主席团拥有对本制度的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即日起实施。
二、学生会优秀部门评选细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各部门的管理,调动学生会各部门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以及检验各部门的工作成果,鼓励各部门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制订本方案评选“优秀部门”,以促进学生会的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
第二条评选对象为河北美术学院学生会各部门,其中包括:办公室、学习部、外联部、体育部、国旗护卫队、宣传部、文艺部、生活部。
第三条月优秀部门评选时间为每月末20号左右,依据学生会办公室统计出来的部门排名以及部门分数,评选出三个优秀部门,并于全体大会上进行表彰奖励。
第四条评选条件
(一)部门成员遵守校纪校规和学生会的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二)部门成员工作热情高,工作有计划总结,目标明确,能积极参与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并准时较好的完成。
(三)定期召开例会,并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四)部门的计划、总结及会议记录等重要文档,准时上交学生会办公室。对于迟交或者不交的部门进行考核扣分处理,情节严重撤销评选优秀部门资格。
(五)对部门内部建设加强和改进,注重学生干部的培养,梯队建设较好的部门。
第五条 主席团拥有对本制度的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
三、学生会优秀部长评选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广大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确保学生会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而提供可靠的制度保证。
第二条考核根据明确规定的考核标准,针对客观考核资料进行评价,避免渗入主观性和感情色彩。
第三条为增加考核的透明度,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同时为了加强部长考核与部门考核的之间的联系,各部长每月的基准分参照各部门成员平均考核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第四条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部长每月、年终考勤分数同样计入成员信息档案以便年终评选。
第五条评分条例
(一)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1、各部部长未按时完成月总结、工作计划、电子统计等文档性文件工作,迟交或者未交的部门扣除部长分数,并计入部门考勤。
2、部门成员值班时未签到或值班状态不佳,有违反值班规章制度的扣除相应部门全体成员分数,并计入部长考勤。
3、无故不出席相关会议、活动,或活动期间迟到早退者。
4、学生会各部门出席活动没有副部级以上负责人现场协调管理。
5、各部门开展大型活动或做重大决定时未向主席团申请或汇报。
(二)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1、工作中的协作精神,工作中顾全大局,从整体工作出发,不计较个人和本部门得失,积极配合协助本部门或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2、在活动中起到了积极作用并使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在活动后给他人良好的印象,发扬并宣传学生干部的良好品质。
3、部门成员工作热情高,工作有计划总结,目标明确,能积极参与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并准时较好的完成,且考勤满勤的部门。
第六条考核形式
各部部长月考勤分数计算方式为:基础分数(部门考核平均分)
+加分项+扣分项。
每月末将会对部长考勤进行排名,并在学生会全体大会上予以表彰。月考勤分数排列靠后的部门,将对其部长及副部长实施惩罚制度。取消年终组织内部各种评选资格。
第七条 主席团拥有对本制度的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
四、二级学院学生会评选标准
第一条河北美术学院学生会拥有对二级学院学生会的考评权利,为更好地监督二级学院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加强校学生会与二级学院学生会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依照《河北美术学院学生会章程》制定以下考勤依据。
第二条 校学生会依照各二级学院学生会递交的活动资料、活动开展情况及各二级学院与主席团的联系,进行公平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期间校学生会不定期向各系随即抽查各系的工作效果,并对此做好详细记录,作为考评依据。
第四条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要在学期初上交学期工作计划,期末上交学期工作总结;在工作期间以学生会名义,举办承办的活动做好材料整理,其包括活动申请、活动计划、活动总结及相应的评价。
第五条 校学生会将依照各二级学院工作开展情况及主席例会签到情况对二级学院学生会进行综合考评。
第六条 校学生会将会依照各学院学生会年终考勤成绩评选出《优秀学生分会》,并颁发相关荣誉证书。
第七条 主席团拥有对本制度的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
河北美术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九日